-
2023年度西部綠色建筑國家重點實驗室 開放基金申請指南
時間:2022-09-30 08:58:01 作者:GBWindows 來源:行業(yè)網(wǎng)站 閱讀:3112內容摘要:2023年度西部綠色建筑國家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指南為了促進重點實驗室科研創(chuàng)新發(fā)展,加強與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及產(chǎn)業(yè)界的合作與交流,西部綠色建筑國家重點實驗室(StateKeyLaboratoryofGreenBuildinginWesternChina)根據(jù)科技部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管理要求,按照“開放、流動、聯(lián)合、...2023年度西部綠色建筑國家重點實驗室 開放基金申請指南
為了促進重點實驗室科研創(chuàng)新發(fā)展,加強與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及產(chǎn)業(yè)界的合作與交流,西部綠色建筑國家重點實驗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Building in Western China)根據(jù)科技部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管理要求,按照“開放、流動、聯(lián)合、競爭”的原則,設立國家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深化與國內外高水平同行之間的合作,探索新的研究領域,建立新的技術平臺,推動綠色建筑相關領域的技術進步,旨在取得一批高水平的自主創(chuàng)新成果。
開放基金設立和遴選的基本原則:符合實驗室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本年度開放基金指南,提倡自主創(chuàng)新,強強聯(lián)合,鼓勵前瞻性探索,優(yōu)先支持國際合作類開放基金的申請。
一、資助領域
開放基金旨在支持服務綠色建筑領域國家重大需求,對相關應急事件做出快速反應;2023年度開放基金重點支持綠色建筑低碳設計與低碳技術、西部綠色宜居城鄉(xiāng)規(guī)劃、智能運維、智能建造等研究。
二、申請須知
1.本年度開放基金平均資助強度為3-5萬元/項,申請截止時間:2022年8月30日。
2.凡具有講師(含)或中級以上職稱、且具有博士學位的國內外學者均可申請。開放基金鼓勵校內外科研人員聯(lián)合申報,項目負責人須為校外人員。
3.開放基金尚未結題的負責人本年度不可申請,申請人本年度申報開放課題項目不得超過1項。
4.項目申請書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學術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將簽字蓋章的《申請書》(一式三份)寄送至實驗室(郵寄地址見后),同時將電子檔(電子檔命名:2023開放基金-姓名-單位)發(fā)送至klgb@xauat.edu.cn。
5.實驗室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報學術委員會及主任辦公會審議,確定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項目獲批立項后,需填寫責任書(一式三份)。項目執(zhí)行期限一般為兩年,經(jīng)費依據(jù)項目進展情況按年度撥付,實行單獨核算。
6.經(jīng)費使用需符合相關經(jīng)費管理制度,并嚴格按預算執(zhí)行。
三、項目考核及研究成果歸屬
1.開放基金負責人應在第一年年末提交進展報告,對于未提交進展報告或進展報告未滿足成果要求的項目,實驗室有權調整項目資助進度或中止資助。第二年年末提交結題報告和研究成果(論文、專著、專利和獎項等)的復印件和電子版文件。中止資助項目的負責人不得再申請實驗室各類項目。
2.研究成果應為所資助項目產(chǎn)出,成果內容應與項目研究任務密切相關,且不少于下表所列。
成果要求1
成果要求2
一般資助項目
1篇SCI期刊
或2篇EI/CSCD期刊收錄論文
1篇建筑學A類期刊
或2篇B類期刊收錄論文
重點資助項目
2篇SCI期刊
或3篇EI/CSCD期刊收錄論文
1篇建筑學A類和1篇建筑學B類期刊
或3篇B類期刊收錄論文
備注:
1)可替代成果:
?項目成果出版一部專著可替代1篇SCI期刊/A類期刊收錄論文;
?項目成果在一級學會或二級分會年會做學術報告可替代1篇EI期刊/B類期刊收錄論文,需提交年會會議手冊、報告PPT打印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
?項目成果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為參加單位之一獲省部級工程設計獎一等獎可替代1篇SCI期刊/A類期刊收錄論文,獲省部級工程設計獎二等獎可替代1篇EI期刊/B類期刊收錄論文,需提交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2)建筑學、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風景園林學可選成果要求2,論文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建筑學院學術期刊目錄》認定的刊物為準。
3.由開放基金資助的研究成果(論文、專著、成果評議鑒定資料等)均應標注(中文:西部綠色建筑國家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項目編號),英文:The Opening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Building in Western China(Project Number));第一作者或責任作者(通訊作者)的完成單位須有重點實驗室標注(中文:西部綠色建筑國家重點實驗室/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Building in Western China,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 Technology),標注方式可參考附件。若未標注(或標注不規(guī)范)的,結題驗收時不計入研究成果。
4.成果知識產(chǎn)權歸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和研究者所在單位共有,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為主。如申請專利,專利權為申請人單位所有。
四、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西安市碑林區(qū)雁塔路中段13號,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西部綠色建筑重點實驗室,202
郵編:710055
電話:029-82201728
郵箱:klgb@xauat.edu.cn
聯(lián)系人:武文博
附件
開放基金申請書下載地址:開放基金申請書https://klgb.xauat.edu.cn/info/1021/1455.htm
標注方式:
聲明:本站所有內容,凡注明來源:綠建之窗”或“本站原創(chuàng)”的文字、圖片等,版權均屬本網(wǎng)所有,其他媒體、網(wǎng)站等如需轉載、轉貼,請注明來源為“綠建之窗”。凡注明"來源:XXX"的內容,為本網(wǎng)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是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侵權,也請第一時間聯(lián)系我們。對不遵守聲明或其他違法、惡意使用本網(wǎng)內容者,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管理員QQ: 4993067 32533240,緊急聯(lián)系方式:18501126985 13693161205。
- 相關文章
-
-
12-11北京農(nóng)商銀行丨綠色金融澆灌首都生態(tài) 750億貸款打造“雙碳”樣板
-
12-10綠色金融賦能,北京市分行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金融高質量發(fā)展
-
12-10“雙碳”目標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日趨完善
-
12-09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等部門關于強化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產(chǎn)業(yè)發(fā)展的通知
-
12-07北京“十五五”綠色藍圖:零碳工廠園區(qū)與公共建筑綠色改造成關鍵路徑
-
12-07如何理解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
-
12-06建筑產(chǎn)品碳標簽:從 “被動合規(guī)” 到 “主動領跑”,建筑企業(yè)的 “綠色競爭力” 該如何打造?
-
12-06一文讀懂綠色建筑:環(huán)保與舒適的完美融合
-
綠建政策
本欄最新更新
-
06-04陜西住建廳:關于加強綠色生態(tài)居住小區(qū)建設的通知
-
12-30《青海省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
-
12-30甘肅省關于公布全國綠色建材認證(評價)標識管理信息平臺綠色建材獲證產(chǎn)品的通知
-
12-26新疆關于做好自治區(qū)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
-
12-20西安咸陽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東航站樓及綜合交通中心項目通過國家三星級綠色建筑預評價
-
11-14“一帶一路”沿線城市綠色發(fā)展高端論壇暨2022絲綢之路城市綠色發(fā)展國際產(chǎn)學研用合作研討會成功召開
-
10-11甘肅:建筑節(jié)能和綠色建材發(fā)展成果豐碩
-
09-302023年度西部綠色建筑國家重點實驗室 開放基金申請指南
-
08-25關于《陜西省綠色建筑施工圖審查要點》、《陜西省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
06-06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甘肅省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的通知
本欄推薦
閱讀排行
- 青海省發(fā)布《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
- 關于印發(f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綠色建筑創(chuàng)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新疆關于全面執(zhí)行綠色建筑有關標準的公告
-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貫徹實施《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的通知
- 【新疆】關于批準發(fā)布自治區(qū)工程建設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公告
- 關于印發(fā)西安市綠色建筑創(chuàng)建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新疆發(fā)布關于2020《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征求意見的函
- 西安六類建設項目必須執(zhí)行綠色建筑標準
- 陜西省8月1日起建筑工程項目執(zhí)行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要點
-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4年甘肅省綠色建筑專項資金申報的通知
通信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qū)南四環(huán)西路128號院諾德中心一期2號樓12層1201室 郵編:100070 網(wǎng)站合作:QQ:1658253059 電話: 13693161205 18501126985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602007284號 京ICP備14061276號-3
51LA統(tǒng)計



